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2〕3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高函〔2022〕43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新增本科专业设置工作。经学院申报、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、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。同意申请增设新能源科学与工程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、应急技术与管理、智能采矿工程等4个专业,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:2022年7月23日-29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。
来访地点:行政楼B112办公室。
附件:
1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新能源科学与工程)
2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新能源材料与器件)
3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应急技术与管理)
4.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智能采矿工程)
教务处
2022年7月23日